关于在日本的国际离婚

大概3分解释,关于在日本离婚的3个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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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日本的国际离婚(夫妻的一方为日本国籍及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情况),会发生是否可以离婚、财产分配(财产分与)、赔偿精神上的损害、抚养费(养育费)、跟孩子见面(面会交流)等等的问题。

如果考虑离婚,请您至少考虑如下3个问题;(1)关于可否离婚的问题;(2)关于财产或金钱的问题;以及(3)关于孩子的问题。

 

关于可否离婚的问题

离婚

按照日本法律,即使夫妻的一方希望离婚也不能随便离婚,原则上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才能离婚(“协议离婚”)。夫妻双方不经过法院而通过协商同意离婚的情况,叫做“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填好“离婚届”(需要两个证人),然后向日本的地方政府备案离婚(提交“离婚届”等的相关书面)就可以在日本完成离婚。

如果是夫妻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希望离婚的另一方首先需要向法院申请调停(调解)(“调停离婚”)。因为调停(调解)是通过家庭法院(家庭裁判所)的协商,所以如果夫妻的一方在调停过程当中仍然不同意离婚,希望离婚的一方还需要向家庭法院(家庭裁判所)提起离婚诉讼(“裁判离婚”)。

日本的家庭法院(家庭裁判所)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审理是否有离婚事由。离婚事由的例子是婚外恋(不贞行为)、不支付抚养费、家庭内暴力、严重的精神疾病、长久分居等等(即使有上述事由也并非一定能离婚)。为了在日本法院得到胜诉,需要取得·保管能够证明离婚事由的证据。我们律师在证据方面也能够提供咨询。

赔偿精神上的损害·财产分配(财产分与)等等的关于财产或金钱的问题

财产分与

  1. (1) 按照日本法律,因婚外恋、家庭暴力等等造成离婚事由的夫妻的一方应承担赔偿另一方的精神上损害的义务。法院考虑导致离婚的很多情况来决定精神上损害的金额,在过去的判例中有100万日元左右的案件,也有1000万日元左右的高额案件。我们律师能够按照案件的情况来计算大概的金额。
  2. (2) 按照日本法律,简单的说,财产分配(财产分与)是指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关于分配比率,原则上夫妻各分配一半。该财产包括土地、房屋、银行等等的存款(储蓄)、股份·股券·股权(株式·株券)等等的许多种类的财产,因此有时候需要分配的财产会为高额。

关于孩子的问题

按照日本法律,作为关于孩子的问题,主要是有如下3个问题;(1)亲权;(2)跟孩子见面(面会交流);(3)抚养费(养育费)。

(1) 亲权

简单地说,亲权是指夫妻双方中哪一方有权平时跟孩子一起生活的问题。关于该问题,原则上按照夫妻双方的协商来决定。但是在夫妻之间有争议等夫妻双方不能自己决定的情况下,最后由法院来决定。法院在决定亲权时考虑夫妻的哪一方平时照顾孩子、孩子的年龄、孩子的想法等等的很多事情。另外,现在日本民法只规定单独亲权制度(只离婚夫妻的一方有孩子的亲权),还没承认共同亲权制度。

(2) 跟孩子见面(面会交流)

没有亲权的一方(就是不能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有权定期跟孩子见面(有权跟孩子进行面会交流)。但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生活节奏,也有离婚时达成每月一次或两次进行见面的协议的案件。

(3) 抚养费(养育费)

孩子的问题

按照日本法律,没有亲权的一方(就是不能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向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养育费)。关于需要支付多少钱的问题,原则上按照夫妻双方的协商来决定。但是在夫妻之间有争议等夫妻双方不能自己决定的情况下,最后由法院来决定。我们律师能够通过咨询来告诉大概的金额。

如果对方不支付通过法院或公证人来决定的抚养费的话,权利人能够考虑申请扣押工资等的强制执行。

另外,离婚之前,不叫“养育费“,而叫“婚姻费用”。因为婚姻费用包括孩子的抚养费(养育费)以及配偶者的生活费,所以一般来说婚姻费用高于孩子的抚养费(养育费)。

为了离婚应该适用哪个国家(地方)的法律?(准据法)

即使在日本国内的国际离婚手续也并不一定适用日本国法律。有时候适用外国法律。

关于什么情况下适用日本国法律或外国法律,按照案件的情况来决定。但是,比如说,夫妻的一方是在日本有“常居所”(简单地说,较长期居住的地方)的日本国藉的人而且当事人在日本进行离婚手续的话,日本国法律适用于该离婚手续。

需要在哪个国家(地方)的法院进行离婚手续?(国际审判管辖)

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来决定离婚或夫妻的外国国籍的一方的国家不承认协议离婚(通过协商来决定的离婚)及调停离婚(通过法院的调停手续来决定的离婚)的情况下,为了离婚需要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住在日本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日本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夫妻的一方住在外国,而且夫妻的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会发生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在日本法院申请离婚手续(包括离婚调停、离婚诉讼)的问题(国际审判管辖的问题)。关于该问题,按照日本法律,原则上,需要对方当事人(被告当事人)的住所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离婚手续。

因此如果对方当事人(被告当事人)住在日本的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原告当事人)原则上可以在日本法院进行离婚手续。

外国法院审判的日本国内效力或日本法院审判的日本国外效力

比如说,住在日本的国际结婚夫妻的外国国籍一方(甲方),夫妻的关系恶化之后,回到自己的国家去了。然后甲方向自己国家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取得胜诉判决了。在这种情况下,会发生该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日本国内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一般来说法院的判决只在该法院所在的国家或地方有法律效力。因此,比如说,即使当事人在日本法院取得了胜诉判决,也不能在外国直接使用该日本法院的胜诉判决。还有,即使当事人在外国法院取得了胜诉判决,也不能在日本国内直接使用该外国法院的胜诉判决。为了在日本国内使用外国法院的胜诉判决,需要履行日本法律规定的条件及手续。

因此为了将在日本国内完成的离婚变成为其他国家的有效离婚,需要确认该国家的法律。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事务所会利用与外国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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